第54节(第2页)


    衙役有力的双手擒住余县丞肩头,将他按倒在地,水火棍高高抬起,韩知府依旧无动于衷,甚至闭眼不看他。
    余县丞心知自己已被放弃,声嘶力竭地喊出:“我招!
    钦差大人,我招!
    潘二是收了我的银子,可我没叫他害死那么多人,我只是想让他烧两间房子,根本没有害人性命的想法啊!”
    他一张脸涕泗横流,扭曲得难看,衙役在魏凌的示意下停手,稍稍直起身,继续说道:“一个多月前,是马知县找到我,他让我想办法制造点动静,好让范知县丢了乌纱帽,是他……是他让我这么做的!”
    被矛头直指的马知县大怒道:“混账东西!
    你死到临头,还想拉本官下水吗!”
    “肃静!”
    魏凌听得耳朵都要炸了,抓起一块令签就要往下扔,“看来此事已经真相大白,余县丞收买潘二放火,余县丞又是被马知县指使。
    此二人买凶杀人,残害同僚,逼死忠良,罪大恶极。
    来人,把这两个草菅人命目无王法之徒抓起来,严加审讯。”
    “钦差大人!”
    事态即将失控,韩知府立时站起身,情急之下一把抓住魏凌的手,拦下令签,“魏大人,案不是这样断的,马知县他……”
    魏凌右手被拦,下一刻左手抽了另一支啪的一声扔在地上,冷声道:“本官如何判案,需要你教?本官奉圣上旨意到此办差事,便宜行事,皇权特许,抓一个县官算得了什么?就是抓了你这个知府,明日就能有大把的人顶了你的位置。”
    “魏大人,”
    韩知府加重了语气,“还请听下官一言。
    我有要事告知,暂且随我到二堂,听完我的话再判也不迟。”
    魏凌瞥了眼班贺,按捺着性子道:“给本官清场,除了与案情相关的,其他一个不留,关上大门。
    你们两个,随我到二堂。
    呃……”
    他一指班贺,却不知该怎么称呼,索性放弃,“你也来。”
    见一个工匠也要跟来,韩知府面露为难:“他……”
    魏凌起身的动作停下,坐了回去:“那正好,我也不是很想听。”
    “不不,下官没有别的意思。”
    韩知府连忙低头退让,忍气吞声跟着魏凌去了二堂。
    二堂是公堂之后办公所在,与公堂上其他人隔绝,魏凌不耐烦地坐下,看看韩知府能说出什么花来。
    韩知府缓缓道:“魏大人,马阳是例监生。”
    班贺皱起眉,难怪!
    本朝自先皇起,有了捐纳制度,只要给朝廷捐献足够多的银两,便可获取国子监名额,成为国子监监生,这些破格录用的被称为“例监生”
    。
    监生本就经过千挑万选,若有低阶职缺,入仕为官可以不用经过科举考试。
    可有了捐纳制,就成了白身进入官场的一种捷径。
    简而言之,就是由朝廷明面上来做的买卖,钱财归入国库,用之于民,换以为官资格给予捐纳者。
    然而,朝廷毕竟不能明目张胆做出官职买卖,例监生并不是有了入仕资格便有官做,还是得等到有官职空缺。
    与之相应的,捐纳银钱越多,候补越优先,加之上下打点,轮到他的机会那就更快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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